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精品课程实施办法

发布者: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9-11-22浏览次数:192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精品课程实施办法

沪工程教〔201811


为更好地推进我校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建设具有我校特色的精品课程,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精品课程建设原则与基本思想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通过精品课程建设,进一步巩固本科教学的基础地位,推动教学改革,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精品课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授主讲课程、使用信息技术、教学资源免费开放和师生互动等。精品课程建设的目的是充分调动教师参与课程建设的积极性,鼓励名教授上讲台,深化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精品课程建设是我校一项重要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的建设有利于推动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精品课程的评选范围

精品课程分校、市和国家三级。校级精品课程是推荐和评选市级精品课程的基础,市级精品课程是推荐和评选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基础,市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应成为全市或全国范围内的示范课程。我校精品课程建设以本科(高职高专)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和学科基础课为主,同时兼顾有特色的专业课程。课程需连续开设3年以上,并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教学质量高,得到广大学生、教师和专家的好评。学校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评选校级精品课程,择优推荐申报市级精品课程。

三、精品课程的评选条件

(一)申报校级精品课程的负责人原则上应是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较高、教学研究成果突出、教学效果好的副教授或教授。同时具备一支教学水平高、力量强、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二)精品课程的内容包括:教学大纲、授课教案、教学课件、教材和辅助教材、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等材料,以及主讲教师的现场教学录像。

(三)有先进的网络教学平台支撑,积极推进网络辅助教学,实现师生网上教学互动,充分体现网络对教学的促进作用。

(四)课程具备网上开放的教案、教学大纲、教学课件、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等资料,供全校师生共享。

(五)有自主编写出版的特色教材或选用国内外优秀教材,对选用国内外优秀教材的要有自编的辅助教材。

(六)教学效果在校内外均得到认可,从课程内容到教学方式都具有一定的示范性,成为同行学习、借鉴的对象。

四、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参照《国家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执行。

五、精品课程的评选程序及管理办法

(一)课程负责人申报并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上交所在院、中心(),经初审并签署意见后上报教务处。

(二)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校级“精品课程”认定门数原则上为申报课程总门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三)为积极推广课程建设成果,授予“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在未来一年内应保证开课,并面向全校师生开放。学校将公布课程上课时间,组织教师进行观摩、学习。

(四)校级“精品课程”作为上海市精品课程和本科重点课程的申报入围必备条件之一。

(五)学校对评选出的精品课程授予“精品课程”称号,“精品课程”称号保持三年,三年后对精品课程按评选标准重新确定称号,三年中若有重大教学事故或教学质量下降的,应取消精品课程称号。

(六)建立常态化教学建设专项督导实现精品课程建设质量持续管控。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精品课程实施办法》(沪工程教〔2015101)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