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推荐的通知

发布者: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9-05-07浏览次数:192

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系室、中心:

根据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沪教基20191号)的文件精神和我校开展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推荐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对象

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的评选范围与对象是指2016年以来,在我院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重点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

各系室至多可推荐候选人1名。(辅导员另行通知)

二、推荐条件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的有关精神,凡受表彰的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获得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善于探索高校教育、教学规律,在高教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在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后勤服务、学校建设方面具有开拓、创新、进取精神,成绩突出。

三、材料要求

1、《上海市2019年育才奖申报表》(附件1),A4双面打印,一式4份;

2、《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推荐名册》(附件2),1份。

各部门应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以增强评选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请各系室务必于510日(本周五)前将经部门讨论通过无异议的推荐候选人相关材料(附件1、附件2)交至行政楼12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920895850@qq.com.详细通知和附件表格可见学校首页个人信息门户-通知公告。

联系人:杨丽  联系电话:67796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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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申报表.docx附2: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推荐名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