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良俊拟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者:唐子夏发布时间:2024-06-18浏览次数:10

关于良俊拟退学处理的公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十条、《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沪工程〔20229号)第八条和第二十六条第1项要求,经学院初核,拟给予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良俊(学号M010119191)退学处理。公告期为60天(2024618-2024816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本人。

公告期间,学生如对拟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提交陈述或申辩材料,邮寄或直接送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邮寄的以签收日期为准;直接送的以送达时间为准)。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邮政编码:201620,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1-67791152。学生于学校正式退学公告后,来校办理离校手续(户口、个人档案等),领取退学决定书等。

特此公告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24618


附件: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24年拟退学处理学生公告告知名单

学号

姓名

专业

入学时间

M010119191

良俊

机械工程

20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