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办法
沪工程教〔2019〕254号
为大力加强教学工作,规范教师工作制度,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全面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学校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主讲教师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严格执行学校的教学纪律,两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3.承担研究生和本、专科生教学任务的教授、副教授、讲师,近三年内每学年均为本科生上课。
4.熟悉所教课程的教学大纲,课件及讲稿系统全面,符合教学大纲要求,主动更新、优化教学内容,课堂教学条理清晰、重点难点突出,能按规定对学生进行辅导答疑,布置并批阅课外作业。
5.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评价优秀,主讲课程深受广大学生的欢迎。
6.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方法得当、善于启发学生,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使学生切实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有效地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善于运用多种辅助教学手段,教学效果良好。
7.积极主动地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为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二、优秀主讲教师的评选办法
1.优秀主讲教师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十六名。
2.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可自己向所属院(部/中心)提出申请,也可以由院(部/中心)推荐。
3.由院(部/中心)组织专家组,通过审核申报材料、听课等形式对申报人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以及研究成果等进行评价、确定优秀主讲教师候选人。
4.各院(部/中心)将候选人名单及《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主讲教师申报表》加盖院(部/中心)公章后报送教务处。
5.学校对优秀主讲教师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有关专家、教学督导组成员、学生代表等对其进行现场听课、评议,经综合评议后评选出优秀主讲教师人选。
6.评选结果报学校审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优秀主讲教师名单并进行表彰。
7.当年评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学科一等奖的教师自动评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主讲教师”。
三、优秀主讲教师的奖励
1.优秀主讲教师由学校授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主讲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2.获奖人材料存入其业务档案,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3.受表彰奖励的优秀主讲教师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引领和示范,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促进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和创新,提高教学质量。
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2019年11月12日施行,原《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办法》(沪工程教〔2015〕9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