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发布单位: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编辑:发布日期:2019/11/22浏览量:14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沪工程教〔2015100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教学工作永恒的主题。课程教学是高等学校最主要、最基本的工作,是树立良好教风、学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的重要环节。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的目的是要客观、准确、科学地评价课程教学质量;是教学质量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规范完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价目的

(一)不断完善课堂教学检查与评价机制,确保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二)科学地评价课程教学质量,通过对教学质量的检查与评价,不断收集、分析、综合学校各方面关于教学工作及教学质量的反馈信息,为学校教学管理提供决策依据,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全面提升教学质量。

(三)逐步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为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等方面提供依据。

(四)加大教学管理与监督的力度,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

(五)逐步建立、健全教师评价信息库,促进师资队伍建设。

二、评价原则

以科学、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全面综合评价。

三、组织管理

(一)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

(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分校、院两级。校级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由教务处具体负责实施,院级质量评价由学院领导组织实施。

四、检查和评价组成

检查和评价分教学督导组检查和评价,院(/中心)领导和教学团队负责人检查和评价、学生评价。

五、评价实施步骤

(一)教学质量评价由检查和评价二部分组成。

教学质量检查工作涵盖整个教学过程和所有教学环节。教学质量评价在每学期结束前进行。

(二)校级教学质量检查由教学质量科负责具体安排。校级教学质量检查分常规检查和重点检查两种。

常规检查:学生报到注册检查,开学初教学秩序检查,节假日前后教学检查,日常教学巡查,考核(测验)巡查,实习、实验(实训)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校院部领导及校督导组专家日常听课。

重点检查:教师职称聘任前、教学竞赛评选、常规检查中有问题的、学生或教师反映较差的。

(三) 院(/中心)教学质量检查由院(/中心)办公室负责具体安排,参照校教学检查规定进行。

(四) 检查后应有检查总结,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编写教学简报。

(五)教学简报和检查总结应明确提出需改进的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由各级教学主管领导负责督导改进。

六、评价结果的反馈

评价结果由教务处反馈给相关校领导、各院(/中心),并由院(/中心)以适当形式反馈到每一位教师。教师可在教学管理系统上查阅督导、领导、同行、学生的评教意见。

七、评价结果与奖惩处理

(一)各院(/中心)应根据本办法和部门实际情况,对教师工作考核和课时津贴分配等方面制定出相应挂钩的措施。

(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为“差”的教师,暂停该教师讲授该门课程的任课资格;

(三)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为“较差”的教师,要限期整改。

需重新获得该门课程授课资格,参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任课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执行”。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 2015 9 1 日起施行,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沪工程教[2006]76 )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