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案、讲稿基本规范

发布单位: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编辑:发布日期:2019/11/22浏览量:13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案、讲稿基本规范

沪工程教〔2015112


第一条 编写教案、讲稿是教师组织落实教学大纲的基本环节。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备课质量,促进教案、讲稿编写规范,有效地提高课堂教学水平,特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 教案是指教师为组织教学而编制的教学实施方案,是授课教师教学思想、教学方法和教师个性的重要体现,凝结着教师的教学经验,反映着教师的教学水平,是保证教学质量必备的基本文件。

第三条 教案的基本内容

教案可以一个教学单元或一次课(一般24学时)为单位编制。先标明课程名称、授课班级(课程序号)、学时、学分、先修课程、参考教材等。

主要内容包括:

(一) 课次题目:说明课次(本次课在教学方案中的次序)、教学大纲中规定的章、节标题。

(二)  目的要求:该授课单元预期达到的效果和目标(教学目的和要求应与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相一致)。

(三) 学时分配: 教学进程,教学步骤的时间分配。

(四) 重点难点:本次课讲授的重点、难点及对策。教学重点指教学大纲的重点内容或本次课要解决的关键问题;难点是教学目标达成过程中,学生易产生困难的知识点。

(五) 授课内容:是教案主体,要按引入新课、讲授、总结与巩固三方面进行组织。其中应包含前次授课回顾,讲授本次课学生必须掌握的知识点及分析讨论。授课教师应根据教学目的静心设计该单元的讲解内容、授课方式、方法、教辅手段、师生互动、板书等环节。必要时围绕教学目标介绍一些科研方法和相关领域的新成果。

(六) 作业、思考题:合理安排数量适当的作业和思考题,旨在帮学生巩固掌握所学知识,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 参考资料:主要包括提供给学生的课外阅读资料(包括书目、报刊、论文)及网络资源等,为学生课后自学及扩大知识面提供相关的资料信息。

(八) 课后小结:对教学工作的分析总结,既包括对课程教学中知识的科学性、完整性及学术观点的分析总结,还包括对教学过程、学生学习效果等情况的分析评价,为以后的教学提供经验和素材。教学小结可以根据情况需要随着备课、授课进程写入教师教案,也可在教案外另行单列。

教案形式可不拘一格,教案的表现形式应体现各自特色;但应包含教案的基本内容要素并进行教学设计,相同学科的教案格式原则上要统一。

第四条 教案编写的基本要求

(一) 以教学大纲、基本教材为依据。钻研并熟悉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根据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及时补充前沿内容。

(二)明确教学目标与要求。认真分析教学内容,确定本章节或本次课的教学目的,包含应掌握的知识和对学生能力培养的要求等。

(三) 建议以每一课次单元(一般为2学时)编写教案。针对不同的专业和不同层次的学生,教案授课内容和侧重点应有所区别。科学安排进度,突出重点,讲清难点,注重启发。

(四) 根据教学内容,设计授课类型(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或习题课等形式),选用合适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在涵盖基本要素的前提下,鼓励教师在备课中发挥特色和创造力。

第五条 讲稿是教师根据教案编写授课内容,是对全部讲授内容的具体组织和表达,是课堂教学具体内容实施方案的文字描述。教师必须在理解教学大纲、撰写完教案的基础上书写讲稿,要对全部教学内容进行消化。

第六条 讲稿的基本要求

(一) 编写讲稿要参阅多种参考书,认真分析,精心组织内容,既要有综合性,又要有重点和难点的详细解释;同时还要跟踪学科知识发展前沿,及时了解和把握知识发展的新动向以不断补充教学内容。

(二)讲稿尽可能详细、全面,特别是新教师,讲稿一定要准备充分。为便于修改、补充,在讲稿右边应留出适当空白,用于举例、案例、重点标注、讲解提示以及新增内容等的书写。

(三) 教师应根据本门课的特点,拟定所要采用的教学模式,方法和手段。使所讲内容便于学生全面掌握、融会贯通,并能把这种知识转化为学生的能力与智慧。

第七条 教案和讲稿的区别

(一) 教案所承载的基本内容是课堂教学的组织管理信息,讲稿所承载的基本内容是知识信息;即教案解决的是“怎么教”的问题,讲稿解决的是“教什么”的问题。

(二)教案的思路形成,受教学过程的管理逻辑支配;而讲稿的思路形成,则受教学过程的知识逻辑支配。

(三) 教案与讲稿,二者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

(四) 在表现形式上,教案则是几百字或千余字即可,讲稿篇幅则较长。

第八条 关于电子教案、多媒体课件和网络课件的说明

(一) 电子教案表现形式是幻灯片,教师授课、学生复习使用,开发工具是Powerpoint等;存储介质是磁盘、光盘和网络服务器。

(二)CAI课件表现形式是软件,可以单独运行,应用于辅助教学,教师授课、助教、助学,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是用专用的或高级语言编程实现的。存储介质是磁盘、光盘和网络服务器。

(三) 网络课件是通过网络表现,是某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及实施的教学活动的总和。包括按一定的教学目标、教学策略组织起来的教学内容和网络教学支撑环节。应用于学生自主学习。

(四) 多媒体课件包括电子教案、CAI课件和网络课件、电教片和流媒体等。

(五)电子教案、CAI课件和网络课件等均不能代替授课教案。

第九条 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20159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