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度从教满三十年教师和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的教职工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系室、中心:
1、请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对从教满三十年教师确认的意见(修订稿)》(沪工程人【2006】74号)文件的规定,对新符合从教满三十年条件的教师(即在教育单位工作并且担任教师工作当年满三十周年的教师)进行推荐上报。
2、请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的教职工表彰的办法》(沪工程人【2014】32号)文件的规定,对新符合从事教育工作累计满三十年的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推荐上报。
3、相关年限均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二种类型均符合的人员可以同时分别申报。
4、请各系室做好相关的申报审核推荐工作,并于2019年5月10日(本周五)前将下列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交至行政楼12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920895850@qq.com)。
(1)申请表(2)300字的推荐事迹
5、相关规定和表格可在云盘:00全校文档库/42人事处/ 下载专区/ 2019年三十年确认工作的文件夹中查看和下载。
特此通知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