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系室、中心:
根据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沪教基〔2019〕1号)的文件精神和我校开展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推荐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对象
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的评选范围与对象是指2016年以来,在我院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重点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
各系室至多可推荐候选人1名。(辅导员另行通知)
二、推荐条件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的有关精神,凡受表彰的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获得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善于探索高校教育、教学规律,在高教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在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后勤服务、学校建设方面具有开拓、创新、进取精神,成绩突出。
三、材料要求
1、《上海市2019年育才奖申报表》(附件1),A4双面打印,一式4份;
2、《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推荐名册》(附件2),1份。
各部门应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以增强评选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请各系室务必于5月10日(本周五)前将经部门讨论通过无异议的推荐候选人相关材料(附件1、附件2)交至行政楼12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920895850@qq.com.详细通知和附件表格可见学校首页个人信息门户-通知公告。
联系人:杨丽 联系电话:67796019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