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单位: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编辑:发布日期:2018/12/05浏览量:402

各系(室、中心):

为全面考察与评价教职工的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正确评价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现将学院2018年教职工考核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1. 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2. 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全院在编在岗教职工。正、副处级干部不参加学院层面考核。

三、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和考核不定等次四个等级。

  

四、考核等级要求及比例

1.优秀:

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有改革创新精神,圆满完成当年度本职岗位工作。

3)专任教师教学、科研工作完成。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承担教学工作量较多的教师,以及在学院师资紧张情况下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

4)行政、其他专技岗教职工能积极奉献,热情为广大教职工提供服务。

5)关心学院发展,积极参加学院、工会等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

6)根据人事处要求及我院的名额,考核优秀的教职工人数占全院在编在岗教职工总人数(不含正、副处级干部及20187月后入职的教职工)的11.31%20187月份之后入职的员工不参与学院系室优秀考核。

关于优秀名额:学校给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下发优秀名额19个,目前去除正、副处级干部及20187月后入职的教职工,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参与考核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共计168名,因此考核优秀的教职工人数占全院在编在岗教职工总人数(不含正、副处级干部及20187月后入职的教职工)的11.31%,根据目前各系室参与考核的人员总数(不含正、副处级干部及20187月后入职的教职工),优秀名额分配如下:

系室

系室参与考核人数

优秀名额

机械设计系

30

3

机械制造系

30

3

机械电子工程系

10

1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12

1

汽车工程系

26

3

汽车服务工程系

26

3

实验中心

17

2

学院办公室

3

1

学生事务办公室

14

2

合计

168

19

  

2. 合格:

参照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办法中,关于合格的基本标准与要求执行。

3. 基本合格:

参照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办法中,关于基本合格的基本标准与要求执行。

4. 不合格:

参照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办法中,关于不合格的基本标准与要求执行。专任教师评教成绩不合格者,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5. 不定等次:

20187月份之后入职的员工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

  

五、考核的组织实施

各系室根据要求提交考核等次初步意见,按照学院下发的名额推选出考核优秀拟定人选,并进行排序。系室主任作为考核工作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六、时间安排

1.1210日前,教职工完成书面小结并在学校“综合服务门户/人事处系统”填写考核表;系室主任作为部门考核负责人,部门内部评议产生考核优秀名单;并上报学院;

2.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各教研室考核等次初步意见进行审定,拟定考核优秀教职工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上报人事处。

3.1215日前,系室主任将各部门教职工书面材料汇总至院办。

4.1223日前,学院审核材料,书面材料上报学校人事处。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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